日本参院全体会议20日表决批准了《原子能规制委员会设置法》。据悉,依据该法设立的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将于10月前成立,预计将由 “反应堆”、“核物质及辐射防护”及“地震”领域的5名专家组成。委员长在核电站发生紧急情况时有权单独决定应对措施,反应堆领域的专家或将担任此职。
有关核电站反应堆的技术性、科学性判断将由规制委员会负责做出,首相无权下指令。实际监管工作将由“原子能规制厅”负责。包括制定核电站重启标准等在内,要建立起完备的监管机制可能还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该委员会将吸取福岛核事故教训,改革核电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