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日前组织召开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第三次部分委员会议,就福建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选址阶段文件(《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审评情况进行审议。宁德核电公司对宁德核电5、6号机组项目情况,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对宁德核电5、6号机组选址阶段两评报告审评情况分别进行汇报,专家委员会对审评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专家认为,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对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选址阶段两评报告的审评结论是合适的,建议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按照相关程序,批复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颁发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专家还针对该厂址涉岛厂址的特殊性对营运单位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