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能量大、清洁、经济,核能源一直被认为是未来最有发展前途的替代能源。但切尔诺贝利和日本福岛在人们心头留下的阴影,以及环保组织持续不断的抗议,使一些发达国家的核利用进入停滞不前的状态。
有消息说,中国明年将制定《核安全法》,将核安全从理念、原则、政策、规章制度到具体措施,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这将对我国发展核能源事业起到极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在一些发达国家囿于国内因素犹豫不前的时候,我们应该积极稳妥地占领核能源这个高地。
提倡发展核电并不意味着中国是发达国家放弃核能后的接盘侠。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首先面临的挑战就是物质动力能源的支撑。仅石油一项,中国当前进口依存度就达60%。在可预见的将来,地球上的石油、天然气将趋枯竭;污染愈发严重;海油的勘探获取投入较高,路途遥远,运输困难,易受国际局势影响。在当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具体国情的逼迫下,发展核电是较为可行的方案。
发展核能源,首要也是核心的问题是核安全。从国际经验看,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管理不当、人为失误造成的,日本福岛核泄露事故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责任事故可以通过从严管理避免。意外事故,特别是在内地建站,选点、定点,则需要认真勘察、考量、商定。如对地震、水灾、滑坡等不可控的自然灾害,应有完善预案,最大限度地规避损失,保证核心不受损毁。法国全境58座核电机组,平均运转年龄30年,至今没有发生过大的事故。根据我国目前的科技水平,保证基本的核安全、不出大事故是完全办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