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借船出海”的历史作用不能否定,但其局限性、不可持续性也是明显的。13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不能把自己的命运都系在西方发达国家裤腰带上。中国核技术发展,必须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主的路子,这事关国家安全利益需要。
60年来,中国核工业成功研制原子弹、氢弹和核潜艇,实现核电自主化、系列化、规模化发展,根基就是自主创新。几年前,我国核电发展是依靠自主研发,还是直接引进国外三代技术,是有争议的。技术之争实为利益考量。特别是福岛核电站出事后,暴露了核电技术在预防和缓解多重灾难叠加情况下的设计弱点,核安全被寄予更高要求和期望。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核工业做出对全部在建和运行核电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国际安全标准进行了安全改进,与此同时,根据福岛核事故经验反馈,立足于依靠自己力量来实现核电技术的升级换代。于是,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品牌“华龙一号”应运而生。这样做,是对国家、对人民、对人类高度负责,也体现中国核工业人的雄心壮志和历史担当。
着眼我国核电工业今后更好发展,有两个问题需要考虑。
一是下大力做好消除民众心理障碍的宣传工作,推动中国核电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发展。尽管核电“走出去”已成为国家战略,但相当一个时期中国核电的最大市场还在国内。一方面,这是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转型、能源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另一方面,开拓和加快内陆核电发展,在区域布局上逐步超越沿海核电,也应是中国核电市场更广阔的可期前景。
做好公众沟通工作,要靠宣传到位,赢得信任。在国际竞争较量背景下,当下中国围绕经济发展道路争夺民心的舆论战客观存在,不重视就吃大亏。必须切实抓住民众心理纠结点,有的放矢解扣子。如民众对核电担忧主要集中为“三核”问题,即核废料处理、核事故应对和核打击防护(指恐怖袭击或战争打击核设施)。要运用新颖有效的传媒手段、技巧和办法,传播科学,澄清事实,消除各种误解。
二是从中国核电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正确把握国家核工业体制及企业改革的特点和方向原则。核工业地位特殊、位居要害,是国家政权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中的安全基石、战略命门,如何改革非常敏感。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戳穿很多谎言,暴露出日本官商勾结欺骗社会,为私人资本利益服务的问题。中国不能重蹈覆辙,必须在改革中把稳方向盘。
从产业特点和发展战略考虑,核工业改革应着眼“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加强我核战略力量,有利于提高核能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走出去”打天下,有利于党对国家核安全的有效掌控和社会主义政权的长治久安。在这些原则下,目前“联合”比“混合”更重要,“统”比“分”更紧迫。上世纪80年代起陆续形成的我国核工业分散内耗、重复建设的状况亟需改变,应尽快通过改革,加强资源整合,联合壮大力量,统一协调,以利实现国家战略。千万不要在改革中赶浪潮、图形式,干“为混合而混合”的事。核军工和民用的核心科研生产企业技术密级高、军地通融性强,不可简单分割,必须坚持国有独资;其他企业如需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实行混合制争取上市,也必须保证国资绝对控股,把中国核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国家控制力、抗风险能力摆在突出地位;在改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加强党的领导,充分体现民主管理优良传统,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
说到底,自己的企业才能造自己的船,自己的船才能自主出海。我们期盼承载着人民重托、战略重任的中国核工业航船乘风远行。(作者是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